中国建筑设计行业职业道德准则
建筑设计职业肩负着城市建设、公共利益与安全和社会进步的重大责任,其执业人员须具备与其职业资质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、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水准。为提高本行业执业队伍的整体素质,特制定本准则,供建筑设计行业执业人士共同遵守。
一、本行业执业人士应以"为社会发展服务,为人类进步奉献"为己任,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。
二、遵纪守法、恪尽职守,自觉遵守国家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有关管理规定,做到令行禁止。
三、敬业爱岗,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精心设计、严格把关、各尽所长、团结协作,努力为社会奉献优秀的技术成果。
四、建筑师、设计师应具备高尚的情操和责任感。要遵守"经济、适用、美观"的建设方针,努力为社会提供具有原创性的优秀作品。
五、廉洁自律、诚信执业,自觉抵制业内的各种不正之风,维护行业和自身的社会信誉。
六、遵从职业操守,尊重他人的技术成果:不应为贬低同行的业绩而随意发表对他人技术成果不负责任的评论;不应为一己私利而抄袭或私自转让他人的技术成果;不应为个人利益而泄露聘用单位或原聘用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。
七、建筑设计行业执业人士,均须遵守此"准则"。对违规者,将予以通报批评,直至建议执业注册机构延期或取消其执业考试资格;对已取得执业资格者,建议执业注册机构暂停或取消其资格。
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